躋身“中國歷史文化名城”20個春秋,在古城保護與開發的交響中,建水堅持不懈探索優秀傳統文化的傳承、創新與發展。一路走來,有過尷尬,有過喜悅,思變求新中走出了一條切合實際的“臨安模式”。如今的建水城,在煥發歷史神韻的同時,日益彰顯出鮮活生動的時代風采。
歷史之城西南邊陲的中原記憶
歷史的歲月像鍍金一樣慢慢流淌,人的記憶漸漸退去,唯有時代前進的步伐永不停息……
千年“臨安古城”,作為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自然是人類需要保護傳承的無價之寶。有了它就有了文化,有了文化就有了根,有了根就有了活力。
建水古城,歷史悠久。至今,古城內保存完好的縣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有59處,其中國家級4處,省級5處、州級15處,另有登記在冊不可移動的文物94處,有特色的民居院落達數百棟。古橋、古井、古寺廟、古建築等等,無論量和質,樣樣精彩。如此規模宏大內容豐富的古城,在雲南屈指可數,全國也很少見,所以被譽為“古建築博物館”和“民居博物館”。
有人這樣描述建水的千年古城:建水古城就像一本書,一棟棟建築是“字”,一條條街道是“句”,一塊塊牌坊是“章節”,一座座院落是“注釋”。確實如此,遊弋其間,各個時間節點上的遺跡歷歷在目,耐人尋味。
在建水流傳著這樣的民謠:“先有指林寺,後有臨安城。”指林寺就是建水古城的發祥地。古碑記載,千年前就有人居住於此,到了元代元貞年間,當地人何昌明修建寺廟,取名“指林”。從此,建水古城的發展,隨著指林古寺的風鈴叮噹、燕兒呢喃,南來北往的人在這裡安家落戶的也漸漸多了起來。到了唐元和年間,南詔政權在此築惠曆城,城系土城。進入明洪武二十年,明軍平定雲南後又設臨安衛,在原有土城的基礎上拓地改建為磚城。城有四門,東叫迎暉門,南叫阜安門,西為清遠門,北為永貞門,形成了今天古城風貌的基礎。從此,古城內書聲琅琅、人流熙熙。
建水城中央,有一座雄偉的城樓,叫東門,也叫朝陽樓。這是建水人的驕傲,建于明朝洪武年間,建設的時間比北京天安門還早28年,是滇南重鎮建水歷史悠久的主要標誌之一,也是祖國邊陲重鎮的象徵。
站在朝陽樓上俯瞰建水古城,歷史的記憶仿佛從眼前呼嘯而過,多少代人的大悲大喜,多少故事中的大開大闔,都在這裡展開。有書記載:“東城樓,高百尺,幹霄插天,下瞰城市,煙火萬家,風光無際,旭日東昇,暉光遠映,遙望城樓,如黃鶴,如岳陽,南中大觀”。
明萬曆年間著的《滇略》一書中有這樣的描述:“臨安之繁榮富甲於滇中”,並享有“金臨安,銀大理”之譽,可見當時建水古城之繁華。
談起建水古城的輝煌,高級規劃師黃明十分感慨地對記者說:“1958年,我第一次來建水,看了各個景點後,令我很驚訝,這麼邊遠的地方,中原文化居然如此之濃厚,古建築數量之多,品質之高,確實令人震撼。”
文化之人以保護歷史文化載體為己任
歷史文化名城是珍貴的文化遺產,每一座名城背後,是獨特的文化底蘊,更有著一代代塑造名城的人民。
時光在流逝,人口在增長,城市在膨脹。在推進城市化發展進程中,保護與開發是一對矛盾統一體。如何有效保護、合理開發,如何在保護中開發、在開發中保護?其中最為核心的關係是政府的主導行為與群眾的自身利益如何處理,這是一道難解的方程式。
保護歷史文化名城人人有責,在古城開發與保護問題上,建水也和其他地方一樣,曾出現過迷茫和尷尬。
上世紀50年代末,隨著新中國城市發展進程,建水古城保護第一次受到了嚴重的衝擊。那時,儘管有人提出反對意見,群眾也有呼聲,但最為壯觀的城牆還是被拆除了,寬厚的城牆變成了寬敞的道路。“文革”期間,對古城的破壞就更為嚴重。
第二次大的衝擊是在10年前的舊城改造。黨委政府、開發商與住戶之間存在著不同的認知和看法,政府想通過舊城改造尋求城市新的發展,改善人民群眾的居住條件,開發商則想通過參與城市建設尋求公司效益,而住戶想得最多的是能保住自己的房子,或獲得應有的補償。
有文化底蘊的建水人,無論是幹部,還是群眾,人人以保護歷史文化名城為己任。為此,在如何拆、如何建、如何保護古城的問題上發生了一場爭論。
10年前的這場爭論,驚動了國家有關部門,並成為全國眾多媒體關注的熱點。《中國青年報》題為“建水古城保衛戰”的文章發表後,在全國引起了反響。當年,由原國家建設部牽頭,原雲南省建設廳、文化廳、國土資源廳及監察廳配合組成的國家稽查組前往建水縣,對該縣拆除老民居建築進行了專項稽查。稽查後,國家稽查負責人感歎地說:“這是一起政府好心沒有辦成好事的典型事例。”
文化遺產是不可再生、不可迴圈的財富遺存,改革開放以來,片面追求經濟發展而忽視文化遺產保護甚至破壞文物的事件屢屢發生,以致不時出現“貧困地區損害文物,發達地區造假文物”的怪圈。多次到過建水的雲南省文物鑒定委員會主任委員張永康認為,經過“建水古城保衛戰”的洗禮,從政府到群眾對古城保護價值的認知日益統一和提升。越來越多的建水人真切感受到,古城是承載著巨大歷史文化價值的瑰寶,是文化根基和時代精神的載體,在我們這代人手中非但不能消逝,更要保護好、繼承好、發展好。
在如何保護與開發的爭論與實踐中,建水縣吸取教訓、總結經驗、創新思路,為古城的有效保護與持續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時代之光融合發展亮麗轉身
1994年,建水被列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和國家級風景名勝區。這一殊榮,既是對建水歷史文化資源的充分肯定,同時也賦予了建水人將名城保護好、建設好、管理好的責任與使命。
談起古城保護工作,建水縣住建局副局長李永生感慨地說,建水歷屆縣委、縣政府為古城保護作出了艱辛的努力。為做好古城保護與開發,不斷總結經驗教訓,克服不足,認真修改完善了《建水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管理條例》,力求古城保護與開發逐步走向規範化、科學化。特別是在建中路傳統風貌恢復建設中,總結了以往的經驗,確立了“政府引導,社會參與,產權不變,誰建誰有,統一規劃,統一設計,政府補助,限時完成”的工作方法和措施,從根本上改變了過去的做法,走出了一條“政府及職能部門不引進開發商、不涉及和不介入產權轉讓和變更、不指定建設單位,全部由居民按規劃設計要求自主投資和實施”的新路。這既維護了群眾利益,又化解了歷史矛盾,得到了群眾的廣泛支持和參與,創造了以“產權不變、彈性紅線、利益驅動、發展新城”為精髓的全國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建設、管理的“臨安模式”。
健全規劃體系,科學指導古城整體保護與傳統風貌恢復;建立業態調整引導機制,加快新老城區協調發展。建水制定了“保護古城,開闢新區”、“古城古典化,新區特色化”以及古城區“降建築高度,降建築密度,降人口密度”等一系列措施要求,並搬遷了原在古城區的行政辦公機關、醫院、學校、客運站、農貿市場等。恢復過程中,武裝部和駐地部隊也給予了大力支持,全部搬出古城區。這些措施,為古城保護和新區開發創造了良好條件。
問起建水古城今後保護發展的舉措,縣長張學理用堅定的語氣說:“未來建水古城的保護與開發,簡單概括地說就是‘三個凡是’,即:凡是具有歷史文化價值的建築物,一律修舊如舊;凡是具有歷史文化空間的街、區,一律保持原有的街、巷尺度和鋪磚風格;凡是與歷史文化名城風貌不相協調的建築逐步拆除和立面改造。”
城市既是歷史文化的載體,又是經濟社會的文化景觀,一個擁有完整歷史風貌的城市,才能成為真正意義上的歷史文化名城。通過多年努力,建水失卻已久的古城風貌再現於世:古雅的路燈、店面標牌、青石板街道讓人穿越塵封歲月,古建築群、古民居錯落迷人,城牆威嚴矗立,東西南三座城樓交相輝映,傳統牌坊雄偉多姿,一幅幅千年古臨安的盛景,令人流連忘返。
而在新區,行政、文化、商業三個中心已經形成,北部新區、西部新區、北部工業區初具規模。在古城的映襯下,人們正在感受時代的生活氣息,享受現代化帶來的便利和豐富……
記者 王永剛 汪繼武 譚雅竹 程玉琦